【热点话题】迟到早退被开除,判了!
【导语】
员工因多次迟到早退被公司开除,不服起诉索赔,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胜诉。这起案件背后,藏着怎样的职场规则与法律边界?
【正文】
1.案件详情:迟到早退引发纠纷
上海某科技公司员工李某,2023 年入职后多次迟到早退,3 月单月就迟到 12 次、早退 8 次,最长迟到超 1 小时。公司依《员工手册》3 次发书面警告,李某仍未整改,2024 年 5 月被以 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” 开除。李某不服,起诉索赔 8 万元违法解除赔偿金。
2.双方争议:规则合理性成焦点
李某辩称迟到是因通勤拥堵,且公司《员工手册》未明确 “多次违规” 标准;公司则提交考勤记录、警告回执,以及经职代会通过的《员工手册》,证明 “月迟到超 5 次、早退超 3 次属严重违规” 已提前告知李某。
3.法院判决:公司解除合法
法院认为,公司《员工手册》制定程序合法、条款明确,李某多次受警告仍不改,构成 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”。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,公司解除合同合法,驳回李某全部诉求,判决公司无需支付赔偿金。
4.职场启示:规则与权益平衡
对企业,规章制度需合理合法且公示,避免 “模糊条款”;对员工,应遵守职场纪律,异议可通过协商、仲裁维权。律师建议,双方可签补充协议明确通勤延误等特殊情况处理方式,减少纠纷。
【互动讨论】
1.你觉得对 “月迟到 12 次早退 8 次” 的处罚合理吗?
2.若你遇到通勤拥堵迟到,会如何与公司沟通解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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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]() 2025-08-27 08:26: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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